疫情过后,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该如何实施?-薪人薪事
- 薪人薪事 | 2020-05-21 18:00
进入五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依然严峻,许多员工到岗复工仍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企业自身也遇到了生产经营方面的困境。
为此,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指导企业灵活处理劳动用工相关问题,包括使用带薪年休假、申请综合工时制度以及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等。
这里的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即指因疫情导致员工无法返岗又不能在家办公或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由企业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后续的休息日,而后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再安排员工补班的灵活用工措施。
为什么选择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
对企业来说,相比于使用带薪年休假和申请综合工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下称“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实操性更强。
首先,就申请综合工时制度来说,虽然一些城市的行政审批机关(例如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化了疫情期间综合工时申请的审批材料,压缩了审批时限,但企业仍需提交工会意见或职工(代表)大会书面决议意见等材料,故在程序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其次,就使用带薪年休假而言,如果出现员工长期无法复工又无法在家办公的情况,一旦带薪年休假用完,对于剩余无法复工时间的处理也就成了问题。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为顺利复工复产,企业要如何安排员工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才能够既做到合规,又达到平衡员工工作时间、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的目的呢?那当然是使用薪人薪事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的工资条啦~方便又快捷帮你节省时间,实现高效办公。
下面就先从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依据说起。
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依据是什么
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意味着原本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的作息规律将被打破;而员工在后续补班时,还可能面临一周上班天数超过五天的情况。
对此,如果员工对安排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依据提出质疑,企业要如何回应呢?
笔者认为,综合使用休息日的依据来源于法律法规和疫情期间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使用薪人薪事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的工资条 选项,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工资配比,超超超超级方便又快捷,你还不点击链接试用吗~
首先,结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来看,标准工时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同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此外,不同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还可以在复工复产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根据前述法律法规,企业若想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可安排员工在某一周的工作日休息;而在具备复工条件后,安排员工在后续一周或几周的休息日补班(但需保证员工在补班时每周至少能休息一天),这是符合前述法律法规要求的。
在此基础上,以及在疫情的特殊背景下,北京、上海、深圳、无锡、长沙等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
比如上海市规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故此,企业安排综合调剂使用员工的休息日,具备充分的政策依据。
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实操要点有哪些
企业对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依据做到心中有数后,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在复工复产时进行具体实施的问题了。
对此总结了以下实操要点,供企业参考:
●要点一:明确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前提条件和员工范围
●要点二:做好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前的准备工作
●要点三:做好记录,合理安排休息日和补班
●要点四:确定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后的工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