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每个月到手工资,会越来越少?答案来了!-薪人薪事
- 薪人薪事 | 2019-02-25 18:00
2月份工资发了后,很多朋友看到工资单都有些疑惑:
2月份的税怎么这么少?据说以后每个月的工资会逐渐减少,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通过薪人薪事的薪酬管理软件,计算员工工资可以节省HR的大半时间。最近看很多人都在讨论,今天小薪就趁机会给大家解释一下。
2018年“按月代扣代缴”
1、过去个税征缴的方式比较简单,是“按月代扣代缴”。
按照每个月的实际工资,先扣除五险一金,再减去个税起征点,剩下的部分是应纳税所得额。
对照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找到对应的税率,就可以计算出当月需要缴纳的个税。
大家可以看一下2018年12月的个税税级和税率表:
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收入全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通知》中也同时提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需自行判断是否将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需要扣缴企业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享受减税红利。
2019年“按年计税”
不过自2019年1月开始,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也就是“按年计税”。
这种算法的特点是个税前低后高,随着年内累计发的工资越来越高,产生税率升级,个税就会增加,到手的工资就会减少。
以下是2019年新版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这两种缴税方式哪种更合适呢?
通过小薪的解释,大家应该能发现个税的征收方式发生了改变。
这两种缴税方式哪种更合适呢?
小薪举个例子:
按照过去的计算方法,在北京月薪1.5万元,五险一金费率一共是22.2%,共扣除3330元,再减去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15000-3330-5000=6670元。
6670元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级是2级,对应的税率是10%,套入个税公式,需要缴纳的个税是6670×10%-210=457元。
而从2019年开始,新税法实施后,除了计税方式不同外,又多了个税专项扣除项目。
还是前面的例子,在北京月薪1.5万元,假设又多了一项房租1500元的扣除项目。
每个月需要缴纳的个税情况如下:
1-6月的税率均为3%,个税均为155.1元,7月份开始税率上升为10%,当月个税为168.4元,8-12月个税为517元。
有人觉得个税逐月递增、到手工资逐渐减少,给人的感觉很不好,但实际上,两种扣除方式下,每年扣除的个税总额基本上是相同的。
而且个税前面缴的少,后面缴的多,其实对纳税人来说是有好处的。
原来1月份你应该缴307元个税,现在暂时只用缴155.1元,相当于免费给你一笔贷款用了,到年底的时候再还回来。
综合来看,影响不算特别大,只是一种是每个月等额缴税,一种是先少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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